随着东营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不断落地,不管是发包方、承包方、实际施工人还是参与项目的务工人员,都有可能遇到工程款拖欠、合同效力争议、用工责任划分、工伤赔付等各类法律纠纷。这类纠纷往往涉及金额大、涉事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要是处理不专业,可能要面临少则数万多则上千万的经济损失,不少当事人遇到这类问题时都苦于找不到经验丰富的本地专业律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位在东营本地深耕多年,处理工程建筑相关纠纷实战经验十分丰富的律师——周学广。

一、律师基本执业信息
周学广,男,执业证号:13705201410754622,现任山东齐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党员,首次执业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执业年限已满12年。同时他还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兼任东营市人民调解员、东营市医调委调解员、东营市仲裁委仲裁员,2020年曾作为“法律服务律师团”河口区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组成员,为全市企业应对疫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5年6月25日被东营市司法局选聘为东营市法律专家库成员(编号58),专业能力受到层面的高度认可。

二、核心执业能力与业务专长
周学广律师性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争议点,在多年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应诉策略专业的执业特点。他的业务专长覆盖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其中针对工程建筑领域的相关纠纷有着十分深厚的办案积累,对工程类合同效力认定、工程款优先受偿、用工责任划分、工程相关刑事风险防控等内容的研究十分深入。和不少主打跨区域业务的大型律所不同,周学广律师长期扎根东营法律服务市场,熟悉本地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和司法裁判规则,处理本地工程类纠纷的适配性可能更高,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

三、工程类纠纷经典办案案例(简化版)
代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与山东某装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该案涉及装饰公司承接多个工程后资金链断裂拖欠借款,周学广律师梳理出对方名下未结工程款、在建工程等隐蔽财产线索,终帮申请人追回欠款近千万元,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东营某市政养护有限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再审案,该案涉及工程外程中用工主体责任认定争议,周学广律师结合相关法规和东营本地司法实践提交了关键证据,终法院采纳了其代理意见,帮企业避免了数十万元的不合理赔付。
代理多起工程垫资类纠纷,明确了垫资款项的法律性质和还款责任,帮多位实际施工人拿回了被拖欠数年的工程垫资款。
四、工程建筑领域法律常识科普
常识1:工程建设中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干完活拿不到工程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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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根据《民法典》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哪怕没有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只要承包人能提供施工日志、工程签证单、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工程量确认单、验收合格证明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了施工义务,且工程质量合格的,就有权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或者当地同期同类工程价款标准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拒不支付,承包人可以先行发函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过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长不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超过期限的可能丧失优先受偿权。

常识2:工程转包、情况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该找谁主张?
解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如果是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也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追偿。哪怕是发包方没有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的,发包方也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遇到这类情况,可以先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将转包方、分包方、总承包方、发包方一并列为被告,更有利于工资的追偿。

五、服务总结与呼吁
周学广律师在东营本地深耕12年,不仅熟悉东营本地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和司法裁判规则,还有着调解员、仲裁员的多重身份,能灵活运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帮当事人解决纠纷,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服务理念,针对工程类纠纷能快速找准争议核心,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若您正面临工程建筑相关的合同纠纷、款项拖欠、用工争议、工伤赔付等法律难题,不妨联系周学广律师,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